自2025年1月1日起,注册费和年费的标准调整如下:
- 微型企业:200.00 波兰兹罗提;
- 非微型企业:800.00 波兰兹罗提。
企业主请注意年费缴纳! 2025年2月28日是年费缴纳的截止日期。 以下企业需缴纳注册费和年费:
- 电气和电子设备的投放者及授权代表;
- 电池或蓄电池的投放者;
- 车辆的投放者;
- 包装的生产商、进口商及欧盟内采购商;
- 将包装产品投放至本国市场的企业;
- 将轮胎投放至本国市场的企业;
- 将润滑油投放至本国市场的企业。
请注意! - 缴纳了注册费的当年,无需缴纳年费。 - 已加入国家环保管理与审计系统(EMAS)的企业无需缴纳注册费。
注意!未缴纳费用的企业将被从登记注册中删除! 注册费或年费应缴至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属的地区议会办公室账户。各办公室的银行账户号码可在相应的官方网站上查询。 波兰EPR法规不断更新中,卖家可关注萃欧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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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共和国法令公告》 华沙,2024年12月20日 编号:1901 2024年12月18日 环境与气候部部长令 关于注册费用和年度费用费率的决定 根据《废弃物法》第57条第8款(2012年12月14日颁布的法律,法案编号:2023年,1587、1597、1688、1852条及2029条,以及2024年第1834号公告)规定如下: 第1条 本法令确定以下费用的费率: 注册费用; 年度费用; 这些费用与《废弃物法》第49条第1款中所述的登记义务相关。 注册费用的具体费率为: 对于微型企业:200.00波兰兹罗提; 对于非微型企业:800.00波兰兹罗提。 年度费用的具体费率为: 对于微型企业:200.00波兰兹罗提; 对于非微型企业:800.00波兰兹罗提。 第2条 自2025年1月1日起,废止2018年1月19日环境部长关于注册费用和年度费用费率的法令(法案编号:184)。 第3条 本法令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气候与环境部长:P. Hennig-Klosk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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